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:http://wq.finance.sina.com.cn/ 关注@新浪证券、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、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、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、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! 8月26日,新华锦(维权)(600735)发布公告《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》称: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,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.06亿元,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。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。 。 徐劲律师(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)认为,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,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,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,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、印花税及佣金损失。(徐劲律师专栏) 暂定索赔条件: 在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间买入,并在2025年8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(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);(新华锦维权入口)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:身份证复印件,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(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),证券交易记录流水(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,有库存股的还要打印出库存股数)。 (本文由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(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)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。 。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,执业十余年来,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。 。) .appendQr_wrap{border:1px solid #E6E6E6;padding:8px;} .appendQr_normal{float:left;} .appendQr_normal img{width:100px;} .appendQr_normal_txt{float:left;font-size:20px;line-height:100px;padding-left:20px;color:#333;} 海量资讯、精准解读,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:韦子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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